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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伊斯兰教经文学校(班)教师资格认定培训班(第七期)开班仪式在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举行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6-04-06       点击:5456      字体: [] [] []

云南省伊斯兰教经文学校(班)教师资格认定培训班(第七期)开班仪式在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举行

    4月6日上午,第七期云南省伊斯兰教经文学校(班)教师资格认定培训班在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开班。省政协副主席、省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院长马开贤,省民宗委党组成员、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常务副院长蒙东平,省民宗委宗教三处处长王耿民,省委统战部民宗处副处长马俊,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代俊峰等领导参加了开班仪式。来自玉溪、昭通、红河、文山、大理、楚雄、保山等州市的54名教职人员参加培训。

    开班仪式由常务副院长蒙东平主持。

    开班仪式上,省政协副主席、省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院长马开贤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学员全面深刻领会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伊斯兰教第六次代表会议精神,增强工作信心,明确工作方向,努力做好新形势下我省的伊斯兰教工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王耿民处长强调,本次培训将进一步提升经文学校教师工作能力和办学水平,打造优秀经文学校教师队伍,更好地巩固我省经文学校规范管理工作成果。马俊副处长指出,培训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穆斯林群众的普遍认可,希望第七期学员认真对待,精益求精,在学习中展现我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良好风貌,圆满完成培训的各项任务。

    蒙东平常务副院长最后指出,本次培训班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中心及相关精神,结合我省伊斯兰教工作实际需要而举办的。培训班的举办,对推动我省伊斯兰教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和促进我省伊斯兰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以及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伊斯兰教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学员们珍惜机会,端正态度,潜心学习,尊重教师,注重加强学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遵守纪律,服从培训安排,迅速实现从教师到学员身份的转换,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的预期目的。

    开班仪式简洁高效,为第七期培训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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