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计划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教师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行为;
3.信仰伊斯兰教,爱国爱教,遵守教律教规;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伊斯兰教教育事业;
5.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具备教学及研究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接受应聘者现场报名,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4日-2月28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2.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本人身份证;
4.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四)资格初审
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初审通过者在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未通过初审的,不再通知。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复审
由用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验相关证件和材料。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进行核验,并提交复印件:
1.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本人高中以上(含高中)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
3.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论文复印件;
4.本人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等工作技能证明材料;
5.本人的专业论文、著作等学术研究成果。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二)面试及试讲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和试讲环节,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等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素养。专业课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教学能力。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专业课试讲成绩各占50%。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专业课试讲成绩较高者优先。
(四)体检和考查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实际工作业绩、遵纪守法、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人事管理权限进行研究,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对聘用有影响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上级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备案,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
(六)岗位待遇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编制外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招聘单位必须遵守人事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法规,须回避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回避,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八、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13320592095(赛老师)
(三)电子邮箱:369761666@qq.com
(四)监督电话:0871-64645561
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
2025年2月14日